| 巴彦淖尔市国资委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权责清单 | |||||
| 序号 | 责任名称 | 责任依据 | 责任事项 | 责任事项依据 | 备注 |
| 1 | 监督检查监管企业国有资产进场交易情况 | 法律:《企业国有资产法》。 行政法规:《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 |
1.履职内容 对监管企业开展国有资产交易业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工作要求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提高国有资产交易市场化配置效率,保证企业国有资产交易规范有序,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3.监督措施 接受各方监督,及时改进和完善工作机制。 |
《内蒙古自治区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 《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 (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2号)。 |
国资委行使国资监管职能,无政府行政审批职能。 |
| 2 | 监督检查产权交易机构开展国资系统出资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交易业务情况 | 法律:《企业国有资产法》。 行政法规:《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 |
1.履职内容 对产权交易机构开展企业国有资产交易业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工作要求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提高国有资产交易市场化配置效率,选择操作规范的机构服务国有资产交易,通过信息系统监测和检查评审,保证企业国有资产交易规范有序,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3.监督措施 接受各方监督,及时改进和完善工作机制。 |
《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2号)。 | 国资委行使国资监管职能,无政府行政审批职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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