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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内蒙古自治区国资委关于加强监管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若干措施》全文解读
发布日期:2026-06-24 来源: 访问量:1

一、基本情况

(一)出台背景与依据

《若干措施》立足自治区国资委监管企业安全生产实际,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借鉴国务院国资委安全生产十条硬措施的基础上编制,核心目标是统筹发展与安全,推动监管企业安全生产从局部管控转向系统治理,构建事前预防、事中处置、事后复盘全链条管理体系,全面筑牢国资领域安全生产防线。

(二)适用范围

自治区国资委监管国有企业(含委托监管企业),覆盖集团总部、各分子公司,覆盖企业生产经营、项目建设、运维作业、外包服务等生产经营活动。

二、九方面解读

(一)完善安全治理体系。从企业顶层设计层面压实安全责任,明确将安全生产融入企业顶层治理,打破安全管理“单一部门负责”模式,确立党组织、董事会、经理层、工会、安委会多方协同的治理格局。

(二)压实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厘清层级权责,落实 “一岗双责”“三管三必须”,聚焦企业管理层“关键少数”,明确各级负责人安全职责,杜绝责任压力传导层层递减。

(三)夯实企业主体责任。

从资金投入、人员培训、制度建设、应急救等基础管理入手,补齐企业安全管理短板,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四)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全员定岗定责,落实履职任务清单,从企业主要负责人到一线员工,层层划定安全职责,实现全员、全岗位责任无死角,考核刚性约束打破“安全只是管理层、安全部门工作”,实现安全责任全员覆盖、全程追溯。

(五)落实双重预防机制。风险分级管控、隐患闭环治理坚持源头预防、排查整改,现场监护人员有权叫停风险未消除、安全措施不到位的高危作业,重大隐患必须立即停工整改,推动安全管理从“事后补救”转向“事前预防”。

(六)强化安全监督检查。强化常态化穿透式闭环销号监管,杜绝检查“走过场”,构建内部常态化监督体系。

(七)抓好事故复盘管理。深度剖析溯源,杜绝同类事故重复,发生针对已发生事故,建立“一件事”全链条复盘机制,构建事后处置为长效治理。

(八)强化外包管理。针对性强化外包作业薄弱环节管理,堵塞安全漏洞,杜绝“以包代管”,统一纳入安全体系,针对外包、劳务派遣等高风险薄弱环节,提出专项管控要求。

(九)加强安全作风和安全文化建设。纠治形式主义,培育全员安全意识,从思想、作风、文化层面筑牢安全根基,激发全员主动参与安全管理的积极性,营造“人人讲安全、人人守安全”的氛围。

三、常见疑问解答

1.问:企业哪些安全生产事项要纳入“三重一大”决策范围?出现重大安全风险能一票否决什么?

答:凡是涉及企业发展规划、项目投资、工程建设、产业布局、新工艺新设备引进等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事项,全部纳入“三重一大”集体决策范围;在项目立项、资金拨付等环节执行重大安全风险一票否决,只要存在不可控重大安全风险,事项一律不予通过。

2.问:董事长、总经理、分管安全副总、业务分管领导安全职责怎么划分?

答:董事长、总经理是企业第一责任人,对全企业安全负全责,发生较大事故,集团内部专项调查直接倒查子企业一把手和上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分管生产负责人在生产环节承担直接领导责任;分管安全负责人统筹负责综合监管;其他业务领导在分管业务范围内承担安全直接责任。

3.问:安全费用提取没有行业标准怎么办?集团怎么管控下属企业安全经费?

答:无明确提取比例的行业,结合自身生产风险、设备更新、隐患治理需求足额投入,做到应投尽投;集团定期开展安全投入专项审计,核查经费是否用于设备改造、隐患整改、防护装备、培训应急等,杜绝挪用、截留安全费用。

4.问:外包作业人员、劳务派遣人员培训有什么硬性要求?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红线是什么?

答:外包、劳务派遣人员必须统一纳入本企业安全培训体系,未培训合格严禁进场;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新工艺、新设备投用前,必须单独开展专项安全培训。

5.问:老旧高风险设备能不能继续使用?

答:严禁使用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落后工艺、高风险设备,严禁设备“带病运行”;企业必须持续推进生产环节机械化、自动化、智能化改造,降低人工高危操作风险。

6.问:全员安全履职清单要做到什么标准?

答:从董事长到一线员工全部制定可追溯、可量化履职清单,隐患排查、培训、现场管控等要有履职记录。

7.问:动火、有限空间、高处作业等高风险作业管控闭环包含哪些环节?监护人员有什么权限?

答:作业前风险辨识、安全交底、作业票审批、作业中专人监护、完工现场检查;现场监护人员发现安全措施不到位、风险未消除,有权直接叫停作业。

8.问:现场班组长、调度人员遇到险情能不能直接停工撤人?事故救援应该怎么开展?

答:现场带班、班组长、调度人员拥有紧急处置权,出现重大隐患、突发险情可直接叫停作业、停运设备、组织人员撤离;事故救援严禁盲目、冒险施救,必须按预案科学处置,优先保障人员生命安全。

9.问: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只处罚一线员工吗?复盘要查哪些内容?

答:事故后开展全链条深度复盘,倒查责任落实、制度执行、风险管控、隐患排查、应急处置全流程根源;召开现场警示教育会,梳理同类风险,举一反三完善管控措施,同步开展管理层责任倒查。

10.问:多单位交叉外包作业,安全责任由谁统一管控?

答:发包企业承担总管控责任,统一协调场内所有外包、劳务派遣、灵活用工人员安全培训、现场检查、风险交底,分层分类管控各外包队伍作业风险。

11.问:企业党组织在安全生产中具体要做哪些工作?

答:建立党管安全机制,安全重大事项前置研究;对安全履职缺位引发事故的干部按权限追责;统筹安全文化建设,把安全工作纳入党委常态化议事日程。

 政策原文:内蒙古自治区国资委关于加强监管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若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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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内蒙古自治区国资委关于加强监管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若干措施》全文解读

发布时间:2026-06-24 10:50

信息来源:

一、基本情况

(一)出台背景与依据

《若干措施》立足自治区国资委监管企业安全生产实际,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借鉴国务院国资委安全生产十条硬措施的基础上编制,核心目标是统筹发展与安全,推动监管企业安全生产从局部管控转向系统治理,构建事前预防、事中处置、事后复盘全链条管理体系,全面筑牢国资领域安全生产防线。

(二)适用范围

自治区国资委监管国有企业(含委托监管企业),覆盖集团总部、各分子公司,覆盖企业生产经营、项目建设、运维作业、外包服务等生产经营活动。

二、九方面解读

(一)完善安全治理体系。从企业顶层设计层面压实安全责任,明确将安全生产融入企业顶层治理,打破安全管理“单一部门负责”模式,确立党组织、董事会、经理层、工会、安委会多方协同的治理格局。

(二)压实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厘清层级权责,落实 “一岗双责”“三管三必须”,聚焦企业管理层“关键少数”,明确各级负责人安全职责,杜绝责任压力传导层层递减。

(三)夯实企业主体责任。

从资金投入、人员培训、制度建设、应急救等基础管理入手,补齐企业安全管理短板,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四)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全员定岗定责,落实履职任务清单,从企业主要负责人到一线员工,层层划定安全职责,实现全员、全岗位责任无死角,考核刚性约束打破“安全只是管理层、安全部门工作”,实现安全责任全员覆盖、全程追溯。

(五)落实双重预防机制。风险分级管控、隐患闭环治理坚持源头预防、排查整改,现场监护人员有权叫停风险未消除、安全措施不到位的高危作业,重大隐患必须立即停工整改,推动安全管理从“事后补救”转向“事前预防”。

(六)强化安全监督检查。强化常态化穿透式闭环销号监管,杜绝检查“走过场”,构建内部常态化监督体系。

(七)抓好事故复盘管理。深度剖析溯源,杜绝同类事故重复,发生针对已发生事故,建立“一件事”全链条复盘机制,构建事后处置为长效治理。

(八)强化外包管理。针对性强化外包作业薄弱环节管理,堵塞安全漏洞,杜绝“以包代管”,统一纳入安全体系,针对外包、劳务派遣等高风险薄弱环节,提出专项管控要求。

(九)加强安全作风和安全文化建设。纠治形式主义,培育全员安全意识,从思想、作风、文化层面筑牢安全根基,激发全员主动参与安全管理的积极性,营造“人人讲安全、人人守安全”的氛围。

三、常见疑问解答

1.问:企业哪些安全生产事项要纳入“三重一大”决策范围?出现重大安全风险能一票否决什么?

答:凡是涉及企业发展规划、项目投资、工程建设、产业布局、新工艺新设备引进等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事项,全部纳入“三重一大”集体决策范围;在项目立项、资金拨付等环节执行重大安全风险一票否决,只要存在不可控重大安全风险,事项一律不予通过。

2.问:董事长、总经理、分管安全副总、业务分管领导安全职责怎么划分?

答:董事长、总经理是企业第一责任人,对全企业安全负全责,发生较大事故,集团内部专项调查直接倒查子企业一把手和上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分管生产负责人在生产环节承担直接领导责任;分管安全负责人统筹负责综合监管;其他业务领导在分管业务范围内承担安全直接责任。

3.问:安全费用提取没有行业标准怎么办?集团怎么管控下属企业安全经费?

答:无明确提取比例的行业,结合自身生产风险、设备更新、隐患治理需求足额投入,做到应投尽投;集团定期开展安全投入专项审计,核查经费是否用于设备改造、隐患整改、防护装备、培训应急等,杜绝挪用、截留安全费用。

4.问:外包作业人员、劳务派遣人员培训有什么硬性要求?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红线是什么?

答:外包、劳务派遣人员必须统一纳入本企业安全培训体系,未培训合格严禁进场;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新工艺、新设备投用前,必须单独开展专项安全培训。

5.问:老旧高风险设备能不能继续使用?

答:严禁使用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落后工艺、高风险设备,严禁设备“带病运行”;企业必须持续推进生产环节机械化、自动化、智能化改造,降低人工高危操作风险。

6.问:全员安全履职清单要做到什么标准?

答:从董事长到一线员工全部制定可追溯、可量化履职清单,隐患排查、培训、现场管控等要有履职记录。

7.问:动火、有限空间、高处作业等高风险作业管控闭环包含哪些环节?监护人员有什么权限?

答:作业前风险辨识、安全交底、作业票审批、作业中专人监护、完工现场检查;现场监护人员发现安全措施不到位、风险未消除,有权直接叫停作业。

8.问:现场班组长、调度人员遇到险情能不能直接停工撤人?事故救援应该怎么开展?

答:现场带班、班组长、调度人员拥有紧急处置权,出现重大隐患、突发险情可直接叫停作业、停运设备、组织人员撤离;事故救援严禁盲目、冒险施救,必须按预案科学处置,优先保障人员生命安全。

9.问: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只处罚一线员工吗?复盘要查哪些内容?

答:事故后开展全链条深度复盘,倒查责任落实、制度执行、风险管控、隐患排查、应急处置全流程根源;召开现场警示教育会,梳理同类风险,举一反三完善管控措施,同步开展管理层责任倒查。

10.问:多单位交叉外包作业,安全责任由谁统一管控?

答:发包企业承担总管控责任,统一协调场内所有外包、劳务派遣、灵活用工人员安全培训、现场检查、风险交底,分层分类管控各外包队伍作业风险。

11.问:企业党组织在安全生产中具体要做哪些工作?

答:建立党管安全机制,安全重大事项前置研究;对安全履职缺位引发事故的干部按权限追责;统筹安全文化建设,把安全工作纳入党委常态化议事日程。

 政策原文:内蒙古自治区国资委关于加强监管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若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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