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领导人员管理职能主要包括: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所监管企业领导人员的考察工作并提出任免建议,负责研究制定加强监管企业领导班子建设的有关政策,负责所监管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人员管理工作;负责监管企业董事会建设相关工作,负责外部董事队伍建设和外部董事的管理工作;负责健全完善规范董事会运作的制度体系,规范完善监管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负责股权代表的管理工作,拟定向国有控股和参股公司派出国有股权代表的方案;研究制定加强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建设的有关政策;指导监督所监管企业组织人事、人才、教育培训工作。
考核分配职能主要包括:负责健全所监管企业对标体系,完善所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制度和企业绩效评价制度,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进行年度和任期考核,对所监管企业开展绩效评价;负责提出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薪酬和激励办法,并根据考核结果组织实施;负责规范所监管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负责研究提出国有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办法,调控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总体水平,规范职工福利保障;负责健全国有企业中长期激励约束机制,指导监督所监管企业规范实施;负责督促监管企业落实农牧民工工作政策制度,保障农牧民工工资支付;负责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职业技能提升、大学生就业、国防动员、退役军人安置等工作。
负责市国资委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人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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