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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发布日期:2026-06-26 来源: 访问量:1
市国资委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落实自治区党委、市委相关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市人民政府授权,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市本级企业(不含金融类企业)的国有资产,编制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报告,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二)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定考核标准和措施办法,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
(三)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
(四)按照管理权限,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健全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五)负责组织所出资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参与拟订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等工作。
(六)对出资企业的国有及国有控股、参股企业的国有资产的产权变更处置等依法进行监督管理。
(七)按照出资人职责,负责督促检查所监管企业贯彻落 实国家、自治区关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等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工作。
(八)负责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制度、办法和实施细则,依法对旗县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九)负责领导所监管企业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和企业文化建设工作。
(十)承担与履行职能相应的责任。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址:巴彦淖尔市新华西街开源路政府西侧市财政局四楼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9:00-12:00,15: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电话:0478-8567218
负责人:崔金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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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标识码:1508000050 蒙公网安备15080202000216号
地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新华西街开源路东
Email:bynrshszh@163.com 联系电话:0478-8567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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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发布时间:2026-06-26 17:35

信息来源:

市国资委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落实自治区党委、市委相关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市人民政府授权,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市本级企业(不含金融类企业)的国有资产,编制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报告,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二)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定考核标准和措施办法,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
(三)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
(四)按照管理权限,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健全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五)负责组织所出资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参与拟订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等工作。
(六)对出资企业的国有及国有控股、参股企业的国有资产的产权变更处置等依法进行监督管理。
(七)按照出资人职责,负责督促检查所监管企业贯彻落 实国家、自治区关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等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工作。
(八)负责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制度、办法和实施细则,依法对旗县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九)负责领导所监管企业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和企业文化建设工作。
(十)承担与履行职能相应的责任。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址:巴彦淖尔市新华西街开源路政府西侧市财政局四楼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9:00-12:00,15: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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